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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本房产证,为何登记着两套房子?有关部门这样回应
发布于2018-09-14 16:10  分类:行业资讯

     “前段时间,我在越城区城南中成新村买了一套带阁楼的房子。最近,到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过户时,却发现电脑上显示的是两套房子,可房产证只有一本。”近日,绍兴市民戴女士求助,希望有关部门能为其证明房产证上的房子实为一套房。
       戴女士告诉记者,今年7月中旬,她和老公在越城区鉴湖街道城南中成新村买了一套带阁楼的二手房,对这套房子所处位置、环境、户型以及价格等方面都较为满意。
       然而,就在几周前,戴女士和老公来到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,窗口工作人员却告知,他们购入的房子虽然登记在一本房产证上,系统上却显示为两套房子,一套为603室,另一套则为703室的阁楼,因此戴女士需要按照两套房标准缴纳房产税。
       据了解,绍兴市目前住宅房屋买卖房产税税率标准为,买进方以家庭为单位的第一套房,契税税率90平方米以下为1%,90平方米以上为1.5%;第二套房90平方米以下为1%,90平方米以上为2%,第三套房则为3%。“这是我和老公的首套房,如果这次按照两套房面积交税,按两套小面积房产算,交的税虽说比按一套房计算少(因大面积房子税率高),但会影响到我们下一次购房。”戴女士说,原房产证上写着603、703室,但阁楼楼梯在屋内,而且门牌号也只有一个,是否可以证明为一套房?
       记者陪同戴女士再次来到越城区不动产登记窗口,窗口负责人查询发现,中成新村的房子建于1999年,由绍兴越厦房产公司建造设计。当年,该公司将戴女士购入的房子画在了两张图纸上,最后房子却登记在了一本房产证上。

     “这是历史遗留问题,如果要证明一套房子,戴女士可以带上相关证件到窗口申请。”该负责人说,到时会派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柯桥区档案局调取住房的设计图纸,再根据图纸到现场查看,若如戴女士所说没有外接楼梯,且符合相关要求,可以为其证明为一套房,并在房产登记中作相应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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